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须提供:
1、 身份证明(租户为公司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);
2、 扣款帐户(建行)。
备注:以上资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。另依据深圳市租赁条例管理的规定:房屋不得出租给没有身份信息的人,如没有相关证件我们将谢绝承租。
电话:13714271668
座机:0755-83338668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裕社区82区径贝工业园B栋勤业商务中心623